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等有关文件规定,四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四川能投广元燃机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通过查看相关影像、查阅相关验收资料,四川能投广元燃机220千伏送出工程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四川能投广元燃机220千伏送出工程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超19934505065